做好垃圾分类是免费关系市民福祉、提升人居环境的安徽重要举措,既是法律的明确要求,也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根据《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三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是蚌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对不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至相应的试点收集容器的并且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请市民朋友立即行动起来,从正确分类、投放、垃圾领分类垃处理垃圾开始,让垃圾分类成为全社会的分类好习惯、新时尚。进入家庭圾桶https://hk.news.yahoo.com/高权重外链建设的成功案例👀TG@yuantou2048👀--%E6%89%80%E6%9C%89%E9%A1%9E%E5%88%A5/archive/© 2019 京ICP备888888号